更新时间:2025-12-17 08:58:00
人浏览
离婚冷静期并非刚好30天。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领证期,双方需在该期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拿到离婚证,最长可达六十天,并非固定的30天。
离婚冷静期并非刚好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冷静期30天的固定性
这30天的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从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这30天是不可缩短的。
2、后续领证期的30天
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一个30天的领证期。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最长可以达到60天。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都没有反悔,那么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30天的计算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开始起算。
1、起算点
以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给予回执单的日期为起始日期。比如,夫妻双方在1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并拿到回执单,那么1月1日就是冷静期的第一天。
2、期间计算
这30天是自然日,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如果在这30天内,遇到了法定节假日,冷静期也不会因此而中断或延长。
3、届满日
到第30天冷静期届满。如果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如果离婚冷静期超过30天没去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法律依据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后续处理
如果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领证期。这意味着双方需要再次准备相关材料,按照离婚登记的流程重新办理。
3、对当事人的影响
这会给当事人带来时间和精力上的成本增加。而且,如果在重新申请过程中,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不是刚好30天,而是涉及到冷静期和领证期两个阶段,最长可达60天。了解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计算方式以及超过期限的后果等内容非常重要。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如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