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19 0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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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不算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只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
冷静期并不算是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它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1、冷静期的作用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在这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可以认真思考彼此的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
2、离婚的条件
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这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享有和承担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财产关系
在冷静期内,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并没有改变。双方仍然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有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人身关系
双方仍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生病或者遇到其他困难,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同时,双方也不能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否则可能构成重婚罪。
3、子女关系
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应当共同协商如何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婚姻关系的延续
这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双方仍然是夫妻。如果之后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2、再次申请的程序
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时,仍然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环节。
3、法律后果
从法律后果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没有解除,不能以离婚的状态去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一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将构成重婚罪。
总之,离婚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算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婚姻关系状态以及冷静期后未办理离婚手续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生活中还存在如冷静期内一方出轨如何处理、冷静期内债务如何认定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