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买房有权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不属于违法行为。
房子已卖但未办理房本,买家私自将房本办在自己名下未经过原房主,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即使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在未办理合法过户登记手续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原房主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人。买家未经原房主同意,擅自将房本办在自己名下,属于私自转移房产行为,侵犯了原房主的合法权益。若买家通过伪造签名、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办理房本,更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原房主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撤销该过户登记,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登记机构的错误登记行为。
按照你说的情况,程序上虽然存在问题,但是实体上是不违法的
二手房过户通常需要经过原房主,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办理。以下是具体情况说明:
一般情况:二手房过户需要原房主配合。原房主作为房屋产权的原所有人,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并与买家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签署过户文件,如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等。这是为了确保产权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特殊情况:
委托代理:若原房主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代理人需携带原房主的委托公证书、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过户。
法律途径:若原房主失踪、死亡或拒绝配合过户,买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房主履行过户义务,或在原房主死亡的情况下,通过继承程序完成过户。
总之,二手房过户原则上需原房主参与,但通过合法的委托或法律程序,也可在原房主不到场的情况下完成过户。具体操作需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即使你和买家签了买卖合同、收了钱且买家已入住,买家未经你同意擅自办理房本的行为仍然违法,但具体性质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办证流程分析:
一、核心判断:买家办证行为仍不合法
虽然你们签了买卖合同、完成了交易,但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转移登记)必须经过原房主(你)的配合或授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原房主提供身份证、签字确认的转移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买家在未取得你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办理房本,属于违规骗取不动产登记:
- 若买家是通过“冒用你的身份、伪造你的签字/材料”办的证:属于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 若买家是利用“房屋买卖事实”+登记中心的流程漏洞办的证:登记行为本身不符合法定程序,仍然可以申请撤销。
二、你的处境与维权方向
你和买家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程序违法——你作为原房主,有权要求纠正违法的登记行为,但同时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配合过户”义务:
1. 先和买家沟通:要求买家补正过户流程,由你配合完成合法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替换掉他擅自办的证);
2. 若买家拒绝配合:
- 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撤销违法的房本(理由是“未经原房主同意,登记程序违法”);
- 同时,可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买家配合完成合法的过户手续(避免合同违约)。
简言之:合同有效,但买家办证程序违法,你可以要求撤销违规房本,再依法配合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