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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刑:造谣一张嘴,代价很沉重】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快,但有些人为了博眼球、泄私愤,编造虚假事实在网上散布,毁人名誉。诽谤罪,针对的就是这种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构成此罪,核心在于“捏造”和“公然”。捏造,就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公然,就是让不特定的人或多数人知道。常见情形:在网上发帖造谣他人出轨、贪污、有传染病;在小区贴大字报诋毁邻居名声;编造虚假信息群发邮件损害竞争对手声誉。如果点击、浏览、转发达到一定数量,或者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犯罪。
很多人以为“网上说话不用负责”“我只是转发,不是我编的”,但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恶意传播,同样可能构成诽谤。网络不是垃圾桶,言论自由不等于造谣自由。管住嘴、管住手,别用别人的名誉换自己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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