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侦查

2025-03-28 0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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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侦查人员进行侦查活动时,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相关人员说明自己的身份并出示工作证件或者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但对有些犯罪,如跨国犯罪、有组织犯罪、集团犯罪等,由于其组织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往往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犯罪行为,而只是在幕后策划、操纵、指挥,采取一般的侦查手段无法彻底查明整个犯罪,将犯罪组织成员特别是组织者、领导者绳之以法。

  实践中,需要侦查人员或者侦查机关选定的公民隐匿真实身份,接近犯罪集团或者潜伏在犯罪集团内部,获得他们的信任,从而侦查整个犯罪过程,获取犯罪证据。另外,在发现犯罪后,允许犯罪行为在侦查机关的监控下继续下去,从而一举捣毁整个犯罪集团。

  由于隐匿身份实施侦查,不可避免地会参与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下交付涉及公安机关阻止犯罪发生的职责,实施这种侦查措施需要法律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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