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分手了可以把大额的费用拿回来吗

发布时间: 2026-06-07 22:59:25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分手后能否要回大额费用,需根据款项性质、给付目的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常见情形及分析: 1.可要回的情形 · 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目的):若大额费用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如彩礼、购房购车款、大额首饰等),且双方未结婚,赠与人可要求返还。法院会结合转账时间、金额、用途及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判断是否属于附条件赠与,通常未结婚时支持返还,但可能根据共同生活时间、消费情况等酌情扣减。 · 借贷关系:若转账时双方有明确借贷合意(如聊天记录中提及“借款”“周转”“下月归还”等,或出具借条、欠条),分手后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及利息。 · 不当得利:若一方无合法依据获得大额费用,且导致另一方受损,受损方可在分手后主张返还,但需证明对方获利无法律依据。 2.难以要回的情形 · 一般赠与: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的小额转账(如“520”“1314”等特殊数字红包)、节日礼物、日常共同消费(如吃饭、看电影等)通常视为无偿赠与,分手后一般不予返还。 · 共同生活支出:若大额费用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如房租、日常开销等),且无明确约定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法院可能认定属于共同消费,分手后一般不支持返还。建议:若想追回大额费用,需提前保存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消费凭证等,明确款项性质及给付目的。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分手后大额费用能否要回,需根据费用性质、转账目的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常见情形及分析:可要回的情形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目的):若大额转账或财物赠与明确以结婚、共同生活为目的(如购房出资、大额彩礼、购买贵重首饰等),且能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备注、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赠与附有条件,分手后结婚目的未实现,赠与人可依据《民法典》附条件赠与规则要求返还。借款性质:若转账时双方有借款合意,如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借款”“周转”“下月归还”等,或转账备注注明“借款”,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分手后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欺诈或不当得利:若一方通过虚构事实(如隐瞒婚史、虚构生病或创业缺钱等)骗取大额财物,构成欺诈或不当得利,受损害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甚至可能涉及刑事报案。一般难以要回的情形一般赠与:小额特殊寓意转账(如“520”“1314”等)、日常共同消费(如吃饭、旅游、日常购物)、普通礼物(如鲜花、平价首饰等),通常视为为增进感情的无偿赠与,分手后一般无需返还。共同生活支出:若大额费用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如合租房租、共同旅行费用等),且无明确约定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法院可能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一般不支持全额返还。建议:若涉及大额费用,建议分手后先尝试友好协商,明确费用性质。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礼物购买凭证等证据,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建议及时行动。
一、能不能拿回,看转账性质 1、大概率可以追回(法院支持返还) 1)明确借款 聊天记录提借钱、对方说归还、有借条/语音承诺还款;不管金额多少,分手后可全额要回。 2)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 几万、十几万整数大额转账,超出日常消费;聊天聊买房、订婚、筹备结婚,属于附条件赠与。分手结不了婚,条件不成立,有权要求返还。 3)垫付房租、车贷、对方个人欠款 钱款用于对方个人使用,并非日常恋爱开销,可主张返还。 2、基本要不回来(无偿赠与,不退) 1)特殊金额:520、1314、5200、13140这类寓意爱意的数字; 2)节日红包、生日小额转账、吃饭游玩日常开销; 3)转账备注“心意”“不用还”“送给你”,明确无偿赠予。 二、举证必备材料 1. 银行/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流水; 2. 微信聊天记录:谈借钱、谈结婚用途、催还钱记录; 3. 通话录音、见证人证言; 4. 排除节日特殊金额、日常消费转账。 三、维权方式 1. 私下协商:发文字催款,约定还款时间,留存记录; 2. 协商不成起诉:去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诉求:民间借贷还款 / 撤销附条件赠与、返还钱款。 四、简单实务参考 单笔几千以内、带吉利数字多不退; 单笔上万整数、无爱意数字、用于对方个人使用,多数法院判决返还; 共同同居生活费、日常零碎花费,一般不予返还。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条件的,条件无法实现可要求返还; 婚姻家庭编解释:未登记结婚,彩礼类大额给付可返还。
根据司法实践与《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能否追回的关键在于费用的性质认定: 若转账或支出具有特殊寓意(如“520”“1314”)或明确备注“自愿赠与”,通常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一旦完成交付,赠与人无权撤销,分手后难以追回; 若为大额转账(如数万元),且无明确赠与意思表示,法院倾向于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即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若最终未登记结婚,赠与目的落空,赠与人可主张撤销并要求返还; 若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如聊天记录中提及“借”“还”、有借条等),则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分手后可依法追偿; 若款项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如房租、餐饮、旅游等),即使金额较大,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消费,难以全额追回。
你好,我是徐律师,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你?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费用,符合法定条件可主张返还,一般赠与难以取回。 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对赠与行为有明确规定,判断是否返还核心在于认定款项性质:小额、带有特殊爱意寓意的转账或日常消费,属于维系感情的无偿一般赠与,赠与完成后所有权转移,分手后无权要求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贵重物品赠与,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若双方最终分手、结婚目的未达成,赠与所附条件不成就,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对应财物。若大额费用属于借款性质,有证据证明借贷合意的,也可要求全额返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会结合金额大小、双方经济能力、聊天记录内容等综合判定性质,符合返还条件的会依法支持诉求。 解决办法 1. 梳理分类整理完整证据先将恋爱期间的所有大额支出逐一梳理,按照一般赠与、附条件赠与、借款三种类型分类整理,保存好转账原始凭证、购物票据、聊天记录等材料。重点整理能体现结婚目的的沟通记录,明确标注每笔款项的时间、金额和用途,形成清晰完整的证据清单,为后续主张返还提供事实依据,证据越完整,诉求被支持的概率越高。 2. 主动与对方协商返还带着整理好的材料与对方沟通,明确说明大额费用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现在双方分手,符合返还条件,提出具体的返还比例和返还时间,争取协商达成一致方案。协商过程保持理性平和,避免冲突升级,若能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返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协议完成交付即可,该方式处理成本最低,也能快速解决争议。 3. 申请人民调解组织介入若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向当地人民调解组织提交申请,由第三方专业人员居中调和,向双方说明对应的法律规定,明确不同款项的性质和返还规则,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即可,处理流程简便,耗时较短,无需承担高额成本。 4. 提起诉讼主张合法权利若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整理好的全部证据,明确提出返还诉求,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款项性质,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自身合法权利,强制对方履行返还义务。 5. 提前做好恋爱消费规划后续恋爱交往中,对大额支出保持理性,若给付大额财物,明确说明款项性质,保留好沟通记录,避免模糊不清的大额给付,从根源上避免此类争议发生。
关于分手后大额费用能否要回的问题,核心区别在于这笔钱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借款还是赠与。我分四种情况帮你理清楚,最后给你具体建议。 第一种:明确可以要回的——借款。 如果你有聊天记录、借条或者录音,能证明对方当时是“借”这笔钱(比如对方说“先借我三万周转”),那不管分不分手,你都有权要求全额返还。这类属于民间借贷,直接协商或起诉就行。 第二种:大概率可以要回的——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 这是实践中最常见的纠纷类型。比如你给对方转账5万、10万用于买车、买房首付,或者给了价值较高的彩礼、三金(金项链、金手镯等),这些明显超出了日常恋爱消费,法律上通常推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结婚。现在分手导致结婚条件不成立,赠与的基础就没了,法院一般会支持返还。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大额”的认定——几万块、十几万块基本都算,具体看当地经济水平和你的收入情况。 第三种:基本要不回的——日常消费和小额赠与。 以下这些钱,法律上视为恋爱期间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分手就是沉没成本:请客吃饭、看电影、买奶茶零食的钱;生日、情人节送的普通礼物(几百到一两千元的衣服、化妆品);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520、1314、521等);旅游的机票酒店门票;几百元到一两千元的小额红包。法院普遍认为这些是自愿赠与,不支持返还。 第四种:有争议但有机会的——未明确性质的大额转账。 如果你给过对方一笔钱(比如1万、2万),当时既没说“借”,也没说“送”,现在分手了想追回。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看金额大小、双方收入水平、聊天记录是否有暗示。如果金额明显超过正常恋爱消费水平(比如你月薪五千,一次性转了两万),法院很可能会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支持返还;如果金额不大或者有特殊含义,可能认定为普通赠与,不支持。 你现在应该怎么做? 第一步,立即把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保存,尤其是对方承认“收到钱”“会还”之类的内容。特别注意区分:5000元以上的大额转账和520、1314这种特殊金额。第二步,翻看聊天记录,看看你有没有说过“这钱送你了”“不用还”这类话——如果有,那这笔钱就很难要回来了。第三步,如果大额金额超过2-3万元,先跟对方协商,明确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拒绝,果断向法院起诉,案由可以写“民间借贷”或“不当得利”。起诉前建议花几百元咨询当地律师,因为不同地区法院对“大额”的认定标准略有差异。 最后给你一
谈恋爱分手了花的比较大额的费用,能否要回需视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赠与情况 日常消费性支出:恋爱期间,双方为增进感情而共同承担的日常消费,如一起吃饭、看电影等,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这些支出是基于自愿行为,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赠与方不能要求返还。 小额赠与:特殊节日发送的具有特殊含义金额的红包或赠送的价值不高但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同样被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分手后通常难以追回。 二、附条件赠与情况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一方给予另一方较大数额的财物,如房产、车辆等,且此赠与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当双方未能结婚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此类赠与隐含了结婚的预期,条件未成就时,赠与的基础不复存在。 特殊大额赠与的证据要求:对于金额较大的赠与,需有证据表明是基于结婚的期待而赠与。若无相关证据,可能被视为单纯赠与而无法追回。 赠与合同的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三、借款情况 恋爱期间的借款,需有明确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一是款项支付,如转账记录,或其他款项支付证据;一是借款合意,如借条、对方借款的聊天记录或者转账记录备注“借款”等。出借方在分手后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1. 可主张返还的情形 1.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婚房首付、大额礼金、贵重首饰、十几万/几十万转账) 法律认定属于附解除条件赠与,双方分手、未登记结婚,赠与目的落空,法院支持全额或按比例返还。 彩礼类钱款直接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未领证、领证未同居、给付致生活困难,均可要求返还。 2. 明确为借款的大额资金 有借条、聊天记录借钱话术、约定还款时间等证据,按民间借贷处理,分手后必须全额归还。 3. 垫付、代付的大额开销 替对方偿还债务、支付房租、购车全款等无赠与意思的垫付支出,可按不当得利追回。 2. 通常无法要回的情形 • 520、1314、节日红包、日常吃饭游玩、小额礼物,属于无偿爱意赠与,分手不予返还; • 自愿共同日常消费(两人共同吃喝玩乐、日常零碎开销),一般各自承担,不能追偿; • 自愿承诺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法律完全不保护,起诉也不会支持。 二、维权必备证据清单 1. 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 2. 聊天记录:能证明这笔钱是结婚彩礼、借款、垫付,而非单纯送礼; 3. 书面材料:借条、转账备注、聊天语音录音; 4. 贵重物品购买发票、交付记录。 三、实操步骤 1. 先协商:整理证据和对方沟通,要求限期返还; 2. 协商不成: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起诉状立案; 3. 标的金额大、证据复杂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提升胜诉率。
你好你这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给付的款项,可以详细沟通
如果说以结婚为要件的大额赠与,这种付条件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一、核心判定:看款项性质 ✅ 可以追回的大额费用 1. 附结婚条件的大额赠与 大额整数转账、购车款、购房出资、贵重珠宝首饰、彩礼等,超出日常恋爱消费范畴,司法实践一般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赠与;双方分手未登记结婚,赠与条件无法达成,可要求返还 。 2. 明确的借款款项 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借条写明“借款、周转、归还”,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分手后可正常主张还款。 3. 垫付的单方个人支出 替对方偿还个人债务、支付个人专项消费,不属于共同恋爱开销,可凭凭证要求返还垫付金额。 ❌ 一般无法追回的支出 1. 特殊寓意小额转账(520、1314、节日红包)、餐饮、出游、日常逛街消费,属于情感性无偿赠与,交付完成后不能撤销索要; 2. 同居期间共同日常水电、伙食开销,属于自愿共同消费,分手后无权索要分摊。   二、法院裁判参考要点 1. 金额尺度:无全国统一大额标准,单笔万元以上普遍认定大额;数千金额结合当地消费水平、恋爱时长综合判断; 2. 聊天语境:转账前后提及谈婚、买房、订婚等内容,可佐证款项婚恋用途; 3. 相处时长:短期恋爱大额转账返还概率更高;长期同居多年恋爱,法院会酌情扣除部分共同消耗金额。   三、实操维权步骤 1. 固定完整证据 保存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消费票据,证明金额、给付目的、双方约定; 2. 优先协商沟通 线上文字沟通催款,明确返还金额与期限,留存协商记录; 3. 诉讼途径维权 协商不成,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案由可选赠与合同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金额较大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产转移。   四、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得利 。
有一定的可能能够要回来啊,主要要看这个东西是什么性质的款项,如果是借款肯定能要回来,如果是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也通常能够要回来。
你好,请详细描述你的法律问题,我帮你分析一下。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分手后,大额费用是有可能要回来的,但并不是所有大额支出都能追回。法律上主要看这笔钱属于什么性质。 通常来说,恋爱期间的大额花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情况一:明确的借款(大概率能要回) 如果这笔大额转账属于借贷性质,无论你们是否恋爱,分手后对方都必须返还。 * 有书面凭证: 如果有借条、欠条或借款协议,明确了金额和还款时间,可以直接要求全额返还。 * 有聊天记录佐证: 即使没有借条,但微信/支付宝聊天记录里明确提到了“借你周转”、“这钱要还”、“急用先转你”等,且对方有还款的回应,结合转账记录也能认定为借款。 * 转账备注明确: 转账时备注了“借款”、“周转”、“应急”等字样,且没有表达爱意的词汇,也可以直接认定。 💍 情况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大概率能要回) 这类赠与在法律上被称为“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这笔钱或贵重物品是“奔着结婚去的”,如果最终分手、结婚目的落空,赠与的条件就不成立,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 大额资金: 比如用于购房首付、买车、装修、创业等的数万元及以上转账,且聊天记录里提到过“结婚用”、“婚房钱”等。 * 贵重财物: 比如钻戒、黄金首饰、名牌包、房产、车辆等高价值物品,是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 * 彩礼性质: 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订婚礼金等,如果最终没有登记结婚,可以依法追回。 🎁 情况三:无条件的一般赠与(很难要回) 如果这笔大额支出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纯粹是为了表达爱意或增进感情,通常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赠与行为完成后就很难要回了。 * 日常大额消费: 比如恋爱期间共同旅游、高档餐饮、购买日常衣物等开销。 * 特殊含义的转账: 即使金额较大,但如果是“520”、“1314”等在特殊节日发出的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通常也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 ⚖️ 关于“大额”的认定标准 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金额标准,法官通常会结合双方的收入、当地消费水平等综合判断。 * 普通收入群体: 单笔 2000元以上 往往就可能被认定为大额。 * 中高收入群体: 可能需要 5万元以上 才会被认定为大额。 核心判断标准是:这笔钱是否明显超出了日常恋爱消费的合理范围。
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支付的大额费用,是否属于可撤销的赠与或借款,从而在关系终止后有权要求返还。
热门问答
当事人:其他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他不是别人给他送一个几千块的手机然后现在要回去但是他们是以谈恋爱的方式送出去的
能不能要回,关键看手机是属于“一般恋爱赠与”还是“附条件的赠与”。 根据你的描述,手机的价值较高,通常属于大额财物。实践中,如果能证明送手机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分手后大概率能要回;否则,要回来的难度很大。 1. 核心判断标准:是“谈婚论嫁”还是“谈情说爱”? 法院在判决时,主要看这笔赠送到底是为了结婚,还是单纯为了增进感情。 · 属于“附条件的赠与”(通常可以要回) · 场景:你们已经见了家长、讨论了婚期,送手机是为了结婚做准备。 · 特征:手机价值较高(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赠送时间和谈婚论嫁的时间紧密相关。 · 后果:既然最后没结婚,条件没达成,对方应当返还。 · 属于“一般性赠与”(通常要不回) · 场景:恋爱初期、情人节、生日,或者为了道歉哄对方开心。 · 特征:你送手机时没提结婚的事,甚至对方当时拒绝过,但你坚持要送。 · 后果:送出去了就是对方的了,分手了也要不回来。 2. 具体看你的情况:手机通常属于哪一类? 结论:要回来的概率可能不高,但可以尝试。 司法实践中有个类似案子:男方给女友买手机,虽然男方事后说“是以结婚为目的”,但女方拿出了聊天记录证明“当时我拒绝,他非要送”,法院最后判不用返还。 所以,除非你有明确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能证明你当时说的是“这手机是给咱们结婚用的”,否则法院大概率会认为这是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或普通礼物。 3. 建议行动 1. 翻看聊天记录:检查送手机前后,有没有提过“结婚”、“订婚”、“见家长”等字眼,这是最关键的证据。 2. 评估是否值得起诉:如果手机价值上万,且你有较明确的结婚约定,可以尝试起诉。 3. 如果协商:先表明这属于“为结婚准备的大额支出”,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拒绝,再考虑诉讼。
当事人:请问拍别人照片然后说人家是去卖的犯法吗
您提到的“拍别人照片,然后说人家是去卖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需要高度重视。以下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面为您分析: 一、民事侵权:严重侵犯人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侵犯名誉权:捏造事实称他人“去卖的”,属于公然贬损他人社会评价,构成诽谤性言论,侵犯名誉权。 · 侵犯肖像权:未经同意拍摄并可能传播他人照片,除非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否则构成侵犯肖像权。 · 侵犯隐私权:即使被拍者从事某些职业,也不代表其同意被拍摄并公开传播。 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等。 二、行政处罚:可能面临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以上行为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风险: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 如果情节严重,例如照片和言论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导致被拍者社会评价严重降低、精神受损、工作丢失甚至自杀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此类犯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也可以主动立案。 四、律师建议 1.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所有已发布的照片和言论,不得再扩散。 2. 主动道歉并消除影响:尽快向被拍者诚恳道歉,并尽力协助其挽回名誉,如在其影响范围内发布澄清或道歉声明。 3. 争取和解:如果对方已经报警或准备起诉,积极协商赔偿(包括精神损害等),争取达成和解,避免事态升级。 4. 切勿再犯:类似行为不仅违法,也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建议增强法律意识。
大家都在问

3141 位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成都尾号2836,3秒前咨询了婚姻家事问题

  • 湖南尾号3556,7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广州尾号6489,1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吉林尾号2578,11秒前咨询了劳动纠纷问题

  • 甘肃尾号1845,15秒前咨询了劳动工伤问题

  • 湖北尾号7383,16秒前咨询了经济纠纷问题

  • 山西尾号2839,18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西安尾号2899,2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北京尾号9377,22秒前咨询了婚姻家庭问题

  • 上海尾号3192,25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成都尾号2836,3秒前咨询了婚姻家事问题

  • 湖南尾号3556,7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广州尾号6489,1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吉林尾号2578,11秒前咨询了劳动纠纷问题

  • 甘肃尾号1845,15秒前咨询了劳动工伤问题

  • 湖北尾号7383,16秒前咨询了经济纠纷问题

  • 山西尾号2839,18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西安尾号2899,2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北京尾号9377,22秒前咨询了婚姻家庭问题

  • 上海尾号3192,25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