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今天被厂里考核2000块钱厂里合法吗?

发布时间: 2026-03-12 22:49:46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不合法。 一、法律定性(广东) - 企业无罚款权:《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明确禁止企业对员工罚款。 - 2000元考核属违法罚款:无论理由(违纪、未完成工作等),直接罚2000元均违法。 二、唯一合法扣款情形 - 仅当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厂里实际经济损失,才可扣赔偿:- 每月扣除≤当月工资20% - 扣后工资≥当地最低工资(珠海1900元) - 需有损失证据、制度依据、公示程序 三、维权路径 1. 书面要回:要求厂里立即退还2000元罚款 2.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退款并可罚厂2000-5000元/人 3. 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罚款+赔偿金 要不要我帮你写一份向厂里要求退还2000元罚款的书面通知?
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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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变相克扣工资,厂里以考核不及格扣2000元明显违法,可以要求退回。
你好,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
你好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1v1咨询 秒回
你好你这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可以具体说明下考核情况才能判断。
员工因考核被公司处罚2000元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公司直接罚款的合法性分析 公司无直接罚款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并不具备直接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法定权利。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其执行主体为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企业并非行政机关,故无权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 合法经济扣减的可能性: 尽管公司不能直接罚款,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经济扣减。这要求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经济扣减应具合理性,与员工的违规行为相对应,且扣减金额需在法定限额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二、处罚2000元的合法性判断 若作为罚款: 如公司直接将2000元作为罚款扣除,且未遵循上述合法经济扣减的程序和限额规定,则此行为违法。 若作为经济扣减: 若公司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扣减金额未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与员工的违规行为相对应,则此经济扣减可能是合法的。 三、员工权益保护 员工在面对公司处罚时,应首先了解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如认为处罚不当或违法,有权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解释处罚依据,并可通过工会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结论 因此,员工被公司处罚2000元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处罚的性质和依据。如为直接罚款且未经合法程序,则违法;如为基于合法规章制度的经济扣减,且符合法定限额和合理性要求,则可能合法。
你好,我是徐律师,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你?
法律界定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除非符合以下情形: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法院判决、裁定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扣减工资的规定(如合理的事假扣减)。 常见违法克扣情形 因女职工产检、产假扣工资; 以捐赠、捐款名义强行扣工资; 上班迟到、旷工扣减工资超出合理范围(如迟到1小时扣全天工资); 劳动者辞职时故意克扣工资; 以绩效未达标、道德瑕疵等理由克扣工资,且无合法依据。 维权途径 协商调解: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第三方调解; 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1000%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支付令:若用人单位出具工资欠条,可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维权时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克扣工资的事实。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你好 方便说一下具体的发生情况吗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展开讲讲
这个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的规定怎么要求
你好!这是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的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你好,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向我进行咨询。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您有法律问题或纠纷可向我1v1详细咨询
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 详 细的解答。
您好,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有什么问题?
你好,可以沟通。
一、合法性核心判断标准 1. 无合法依据则完全违法 ​ - 若厂里未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考核制度(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未向你公示或告知考核标准,或你未违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直接扣2000元属于无故克扣工资,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 - 企业本身不具备行政处罚意义上的“罚款权”,所谓“考核罚款”本质是扣减工资,必须有合法依据。 ​ 2. 有合法依据仍受金额限制 ​ - 若考核制度合法、你确实存在违规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扣款也需满足: ​ - 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你当月工资的20%; ​ - 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举例:若你月工资为8000元,20%上限是1600元,扣2000元则超出法定限额,超出部分违法;若月工资低于10000元,2000元扣款必然超过20%,直接违法。
请问你有什么诉求,说一下你的情况
用人单位是没有罚款额权利的,不属于政府执法部门
对于今天被厂里考核(罚款)2000元的情况,我理解您当下的困惑与不满。这种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的问题,确实需要尽快理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通常称为“罚款”或“考核扣款”)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扣款的依据、金额以及实际的操作方式。单纯从“2000元”这个数额来看,存在较大的不合规风险。 以下是帮助您判断的几个关键点: 1. 法律对“罚款”的基本限制 · 依据必须明确:工厂对您进行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您签字确认过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或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厂里拿不出这样的制度,或者制度根本没有向您公示过,那这个处罚就是违法的。 · 金额不能任性:即便厂里有规定,罚款金额也并非想定多少就定多少。根据司法实践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这里要特别留意:2000元是否超过了您月工资的20%?如果超过了,就涉嫌违法。 2. 核心判断步骤 为了弄清楚这笔钱扣得是否合理,建议您对照以下几点: · 第一步:确认考核名义 厂里是以什么理由扣这笔钱的?是“违反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未完成工作任务”,还是“给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 · 如果是单纯的违纪罚款:目前司法实践中,企业动辄对员工处以高额罚款的做法通常不被支持。因为企业并非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企业只能通过绩效奖金、全勤奖等方式进行合法的薪酬激励调节。 · 如果是“造成经济损失”:单位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是由于您本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给单位造成了2000元的实际损失。仅仅是轻微的工作失误或一般性的工作瑕疵,不能直接折算成罚款。 · 第二步:核对规章制度 您需要确认,厂里据以处罚的那条规定,是否写在了员工手册里,且该手册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已经向您发放或公示。如果厂里只是口头说了算,那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 · 第三步:核实工资条 看一下您的工资条,这笔钱在名目上通常会被列为“考核扣款”。同时,计算一下扣除后,您本月实际到手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接下来可以怎么
厂里直接考核罚款2000元,大概率不合法,只有满足极严格条件才可能合法。 一、法律底线(先看结论) • 企业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随便“罚款”。 • 只有因你本人过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才可以从工资里扣赔偿,不是“罚款”。 • 扣钱有两个铁律: 1. 每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20% 2. 扣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重庆2026年:主城2100元/月) 二、合法扣款的4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1. 有实际经济损失:不是违纪就扣,必须是你造成了可量化的损失(如设备损坏、原料浪费、订单损失) 2. 制度合法:规章制度经职代会/全体职工讨论+公示+你已知晓 3. 合同有约定: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损失赔偿方式 4. 金额合规:2000元≤当月工资20%,且扣后≥最低工资 三、2000元考核/罚款,常见违法情形 • ❌ 无实际损失,仅因迟到、操作失误、未达标就罚2000元 • ❌ 规章制度没公示、没经民主程序 • ❌ 你月工资<10000元,2000元已超20% • ❌ 扣后工资低于重庆最低工资2100元 • ❌ 以“考核、乐捐、处罚”名义变相罚款 四、你现在可以怎么做 1. 核对工资条:看2000元是“罚款”还是“赔偿扣款” 2. 要书面依据:让公司出具损失证明、制度依据、扣款计算 3. 协商退还:指出违法点,要求退还不合理扣款 4. 投诉/仲裁:协商不成,向重庆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退还并可主张被迫离职补偿金(N) 五、重庆实操要点 • 重庆最低工资:2100元/月(主城) • 劳动监察投诉:12333 • 仲裁时效:1年(从扣款之日起算) 需要我帮你写一份给公司的书面异议(要求退还2000元),你直接打印签字即可吗?
你好,关于你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可以详细交谈。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扣钱需要合法理由
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情况详细描述
可以详细咨询一下,具体什么情况。
厂里考核一般是不需要收费的,如果收费,这个是不合法的。
厂里单次考核扣2000元是否合法,需结合您的月工资标准及扣款后实发金额综合判断。 核心界限有两个:一是扣款后您的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每月扣减金额不得超过您当月工资的20%。若2000元超过您月工资的20%,或扣款后低于最低工资,则该考核不合法。 程序要求方面,有效的考核扣款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该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向您公示或告知。若厂里拿不出经您签字确认的制度依据,或制度从未公示,仅凭单方决定扣款属违法克扣工资。 如果是因您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法律规定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同样受限于每月不超过2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红线。厂里无权要求您一次性全额赔偿2000元。 应对建议:首先确认您的月工资基数,计算2000元是否超20%;其次查看劳动合同及签收过的员工手册中是否有考核条款;再次保留工资条、考核通知等证据。如确属违法扣款,可先与厂里协商退还,不成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并可能获得赔偿金。 特别提醒:正常绩效奖金的减少与违法克扣工资性质不同,关键看是否触及上述20%和最低工资底线。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你好你好,可以描述下具体案情,会得到更详细的答复,谢谢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公司因考核扣款2000元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关键分析: 1.劳动合同约定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包含绩效工资,并规定了绩效核算方式、扣款情形及标准,且扣款符合约定,则扣款可能合法。若合同未约定绩效工资或扣款规则,公司无权随意扣款。 2.考核制度合法性 ·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如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正式公示给员工。若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或未公示,扣款依据无效。 · 考核标准应明确、合理、可量化,不能凭主观判断随意扣分。若考核结果缺乏客观依据,扣款不合法。 3.扣款金额限制 · 若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若非因经济损失,仅以考核不达标扣款,需确保扣款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结论: 若公司满足上述条件(合同有约定、考核制度合法、扣款金额合理),扣款2000元可能合法;若任一条件不满足,扣款属于克扣工资,不合法。建议: 若认为扣款不合理,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提供考核依据和扣款说明;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不合法,用人单位无权做出该类处罚
厂里考核扣掉2000块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包括考核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扣款的具体依据等。以下从几个关键维度进行分析: ‌考核制度的合法性‌: 厂里的考核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考核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即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考核制度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知晓并理解考核制度的内容。 ‌考核制度的合理性‌: 考核制度应当合理,即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等应当科学、公正、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劳动者的工作表现。 考核制度不能过于严苛或不合理,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考核标准而遭受不合理的扣款。 ‌扣款的具体依据‌: 厂里扣款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即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扣款,以及扣款的金额或比例。 扣款应当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相适应,不能过度扣款或滥用扣款权力。 ‌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厂里的考核扣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考核制度本身不合法、不合理,那么扣款行为就可能是违法的。
关于“今天被厂里考核2000块钱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考核的依据、程序以及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考核依据的合法性‌: 工厂对员工进行考核,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且这些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知员工。如果工厂没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作为考核依据,或者规章制度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考核行为可能不合法。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考核程序的合法性‌: 即使工厂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作为考核依据,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如果考核程序不合法,如未提前告知员工考核标准、未给予员工申诉机会等,那么考核结果也可能不合法。 ‌实践建议‌:员工在面对考核时,有权了解考核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如果工厂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员工可以向工厂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考核或申诉。 ‌考核金额的合理性‌: 考核金额应当合理,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考核金额过高,或者与员工的实际过错不成比例,那么考核行为可能不合法。 ‌案例参考‌: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员工的过错程度、工厂的损失情况以及考核金额的合理性等因素,来判断考核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考核金额明显过高,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考核金额。 ‌其他可能影响考核合法性的因素‌: 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考核的合法性,如考核是否基于歧视性原因、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等。 ‌法律建议‌:如果员工认为工厂的考核行为不合法,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规章制度、考核记录、申诉记录等,并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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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大专生签了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7月1号转正。但是工厂太累,想干到7月1号后离职,但是工厂不让离职要求签劳动合同,不然付违约金3000块钱 帮问助手:实习协议有无违约金约定? 当事人:有约定 帮问助手: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多少? 当事人:3000元
大专在校生签订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约定7月1日转正,当事人因工作强度过大,计划转正节点正常离职,工厂强制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否则索要3000元违约金,该工厂的要求大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无需随意支付违约金,分阶段梳理法律边界如下。 第一,在校学生实习阶段的法律定性:未拿到毕业证的大专在校生,和工厂属于劳务/实习关系,并非标准劳动关系,但即便实习协议写了3000元违约金,只有企业实际支出专项培训费用、提供竞业限制两种法定情形才能主张违约金,单纯绑定转正、限制员工离职而设置的违约金,属于无效条款。工厂不能以实习协议为依据强行扣留钱款。 第二,7月1日转正后的离职规则:转正后双方即将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自由择业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通知书,到期即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工厂无权强制逼迫签订劳动合同,更不能拒绝办理离职。劳动关系成立后,除了专项培训、竞业限制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就业协议(三方协议)的特殊处理:如果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就业协议,若学生单方面不去报到入职,企业可以主张合理损失,但本案当事人已经完成全部实习,待到转正节点离职,不属于无故违约入职;工厂没有产生实际招聘、培训损失的情况下,无权直接索要3000元固定违约金,若企业主张损失,必须拿出实际支出的票据举证,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第四,维权实操方案:1. 到期前30天书面提交离职申请,保留送达记录;2. 明确拒绝支付3000元违约金,告知对方该条款违法;3. 工厂扣押工资、档案或者阻挠离职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应法条 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和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阻拦。 ​ 3.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过高或者没有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调低甚至不予支付,工厂无实际损失时3000元违约金无需履行。 ​ 4.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三方协议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用人单位不得强制毕业生入职。 ​ 5.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
当事人:劳资纠纷: 在一个店里上班两年 入职前18个月没给上保险 给的每个月200保险补助 后六个月给上的保险 员工有权让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差额部分吗 帮问助手:每月工资收入多少? 当事人:三千元 帮问助手: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当事人:今年交保险时签到 之前入职没有签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18个月的养老保险,并且公司每月给的200元补助不能替代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商”或“补贴”来免除。你提到的每月200元保险补助,在法律上不能替代社保缴纳,即使你当时同意了,这个约定也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具体说明 补缴年限: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是可以补缴的。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入职后、未给你上社保那18个月的养老保险。 补缴的责任:补缴时,公司需要承担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你自己也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这笔费用通常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你的历年工资收入来核定缴费基数。 “补助”的处理:公司每月给的200元“保险补助”,属于公司以补贴形式替代社保的无效行为。它不能冲抵公司应为你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你提到是“今年交保险时签的”,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可以主张的权益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在入职的前18个月里都没有签合同,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到满一年这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当事人:公司未买社保,现在超龄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帮问助手:在公司工作多久了? 当事人:5年 帮问助手:每月工资多少? 当事人:3000元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且以员工超龄为由辞退的,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一、法律依据与经济补偿条件 未缴纳社保的解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的支付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若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超龄辞退的特殊性 对于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或55周岁)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缴纳的强制规定调整。但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单位已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仍可主张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拖延处理的后果 若劳动者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同时,拖延处理还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增加维权难度。 四、专业律师的价值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专业律师能够协助梳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明确责任比例,制定赔偿方案。同时,律师还能在必要时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诉讼,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自行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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