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市公司开除拿不到补偿款的法律情形有啥

2026-07-24 14: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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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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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普通企业用工规则统一,不存在特殊豁免,只有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时,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分为六类情形。第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需要持有书面录用标准、考核记录,单纯主观评价不具备法律效力。第二,严重违反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度应当经过民主制定并向员工公示,违纪行为达到严重标准,例如长期旷工、泄露内部信息、违反廉洁规定。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害,需要证明员工过错、损失金额以及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第四,劳动者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第五,劳动者以虚假学历、工作履历等欺诈手段入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隐瞒婚姻、家庭情况一般不构成欺诈。第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行政拘留不属于该范围。

除此之外还有两类特殊情形:劳动合同到期,上市公司维持或提高原有待遇续签,员工主动拒绝续签;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以上情形同样没有补偿。

实务重点提示:上市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较重。即便事由符合法律条文,如果缺少完整证据、解除流程存在瑕疵,仲裁或法院大概率认定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遭遇辞退,应当核实公司解除理由、证据材料,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上述情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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