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时,首先需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不知情也需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不知情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在债权人。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贷巨额资金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未用于家庭,配偶不知情则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一方不知情的担保债务通常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擅自对外担保,另一方不知情且未作出共同担保的意思表示,该担保债务一般是举债方个人债务。因为担保行为并非必然为家庭带来利益,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特征。
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共享了担保产生的收益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