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停工留薪如何规定

2025-11-21 17: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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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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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间。简单来说,就是您因工伤不能工作,但在治疗康复期间,您的工资照发,单位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其核心法律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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