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和要求

2025-11-27 1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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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条【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特定对象募集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九十二条【发起人的人数及住所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第九十三条【发起人筹办公司的义务及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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