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企业威胁解雇?律师教你3招反击

2025-12-04 13: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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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工伤后企业威胁解雇?律师教你3招反击,反拿2倍赔偿+工伤待遇

  “刚做完工伤认定,老板就说‘再闹就解雇你’——工伤后被企业威胁辞退,到底能不能维权?”现实中,约40%的工伤职工会遭遇企业的“解雇威胁”:要么以“工伤后无法胜任工作”为借口,要么用“主动离职给补偿”画饼,试图逃避全额工伤赔偿。但法律对工伤职工有“特殊保护期”,企业的威胁不仅违法,还可能让你拿到2倍赔偿金+全额工伤待遇。

  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案例和法律规定,教你3招拆解企业威胁,既能保住工作,也能拿到应得的赔偿,让企业的“解雇威胁”变成你的“维权武器”。

  一、先明确:工伤后企业绝对不能解雇你的3个阶段

  法律给工伤职工设置了“3道解雇保护墙”,只要处于这3个阶段,企业敢解雇你,就是“违法解除”,一告一个准:

  (一)第一阶段:停工留薪期内,解雇=100%违法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治疗、康复的法定保护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可延长至24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工作)、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哪怕你工伤后暂时无法上班,企业也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裁员”为由解雇你,甚至劳动合同到期都要自动顺延到停工留薪期满。

  案例:2025年5月,职工小林因工伤住院,停工留薪期6个月(至2025年11月),但他的劳动合同2025年8月到期,企业想以此终止合同,被劳动监察部门警告:“必须顺延至11月,否则按违法解除处理”。

  (二)第二阶段:伤残等级1-6级,企业无权主动解雇

  劳动能力鉴定后,若你的伤残等级为1-4级,企业必须“保留劳动关系至退休”,按月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或企业承担),连你自己都不能主动解除合同;

  若伤残等级为5-6级,企业需优先安排合适工作,无法安排的按月发伤残津贴,只有你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企业才能终止关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明确,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5-6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三)第三阶段:伤残等级7-10级,仅2种情况能解雇

  7-10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企业只有2种合法解雇理由:

  1.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可终止合同,但必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你存在严重违纪:比如旷工15天以上、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企业需拿出书面制度和证据)。

  注意:哪怕是7-10级伤残,企业也不能以“工伤后效率低”“岗位调整”为由解雇你,否则仍属违法。

  二、企业威胁解雇的3种常见套路,对应3招反击术

  企业威胁解雇的手段看似强硬,实则全是“违法操作”,只要抓住漏洞,就能反将一军:

  套路1:“工伤后干不了活,主动离职给你N+1补偿”

  企业心理:想用少量补偿(N+1),逃避全额工伤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能高达十几万)。

  反击招:明确拒绝“主动离职”,要求企业出具书面解雇通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2N),且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主张;

  -操作步骤:

  1.用微信/短信回复:“我处于工伤停工留薪期,你方无权解雇,若强制解除请出具书面通知”;

  2.若企业真的出具解雇通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主张“2N赔偿金+全额工伤待遇”。

  案例:2025年3月,职工小张(工伤10级)被企业以“无法胜任工作”解雇,他申请仲裁后,法院判决企业支付:

  -违法解除赔偿金:2×3个月工资=6万元(小张工作3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2.8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个月当地社平工资=2.5万元;

  总计11.3万元,远高于企业承诺的“N+1=4万元”。

  套路2:“不主动离职,就调岗降薪、边缘化你”

  企业手段:把你从核心岗位调到“闲置岗”(比如让销售经理去整理仓库),或降低工资50%以上,逼你主动离职。

  反击招:收集“变相解雇”证据,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N倍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企业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被迫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证据清单:

  1.调岗通知(需加盖公章);

  2.降薪后的工资条(对比原工资);

  3.工作沟通记录(比如领导让你“不用来上班”的微信);

  -操作步骤:向企业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理由是“企业违法调岗降薪”,然后申请仲裁主张“N倍补偿+工伤待遇”。

  2025年新规支持:2025年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明确,“企业恶意调岗降薪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的被迫解除主张会被优先支持。

  套路3:“解雇你后,工伤待遇一分都别想拿”

  企业谎言:用“解雇后社保停缴,工伤待遇无法申领”威胁你,实际是想逃避企业应承担的赔偿(比如未参保的企业需全额支付工伤待遇)。

  反击招:明确“工伤待遇与是否在职无关”,未参保企业需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未参保企业的工伤职工,所有工伤待遇(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均由企业承担;

  -关键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只要这两个文件在手,哪怕离职,企业也必须赔偿);

  -兜底保障:若企业拒不支付,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由基金垫付后再向企业追偿。

  三、维权关键:3类证据必须提前保存,否则有理说不清

  企业威胁解雇时,证据是“反杀”的核心,这3类材料要像保护工资卡一样保护好:

  (一)工伤相关证据: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书

  这是证明你“工伤身份”的核心文件,哪怕企业否认,只要有这两个文件,仲裁/法院都会直接认定工伤事实。

  -若企业拒绝配合工伤认定,可自行向人社局申请,需提交:

  1.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

  2.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证明工伤伤情);

  3.证人证言(同事证明你是因工受伤)。

  (二)企业威胁的证据:录音、聊天记录、书面通知

  -电话/当面威胁:用手机录音(明确对方身份,比如“王经理,你刚才说‘不离职就解雇我’,是这个意思吗?”);

  -微信/短信威胁:截图保存(包括对方的头像、昵称,避免企业抵赖是“员工个人行为”);

  -书面通知:保留调岗、降薪、解雇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的原件)。

  (三)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

  -工资条:每月截图“个人所得税APP”的工资申报记录;

  -考勤记录:每日拍照打卡记录,或保存企业考勤系统的截图;

  -社保记录: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缴费明细(证明企业未停缴社保,无权解雇)。

  四、全流程维权步骤:从应对威胁到拿到赔偿,只需4步

  步骤1:冷静应对,不签任何“主动离职”文件

  企业会拿出“个人原因离职申请书”让你签,一旦签字,就失去了主张“违法解除赔偿”的权利,哪怕是“空白文件”也绝对不能签。

  步骤2:固定证据,同步向劳动监察投诉

  -整理好证据后,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书》,说明“企业在工伤期间威胁解雇”,监察部门会在15日内介入调查,向企业发《整改通知书》;

  -投诉同时,可向工会申请帮助(工会有义务维护工伤职工权益)。

  步骤3: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工伤待遇”

  若企业仍强制解雇,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仲裁请求需包含: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

  2.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时长);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未支付的医疗费、康复费等。

  步骤4: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让企业“赖不掉”

  若企业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

  -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直接划扣赔偿款;

  -将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贷款、招投标;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能坐飞机、住星级酒店)。

  五、避坑指南:这3个错误,90%的工伤职工都会犯

  错误1:“怕丢工作,接受企业的‘低额补偿’”

  工伤待遇是法定权益,企业的“补偿”往往只有法定标准的1/3,比如10级工伤的法定赔偿可能达8-10万元,企业只给2万元就想了事,接受就是亏大了。

  错误2:“企业口头解雇,就直接不去上班”

  企业口头解雇不算数,必须等书面通知;若你直接不去上班,企业可能反咬你“旷工”,变成“合法解雇”,维权难度翻倍。

  错误3:“过了1年再维权,时效已过”

  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工伤后被威胁解雇的,要在1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结语:工伤后被威胁解雇,是企业的“纸老虎”

  法律给工伤职工的保护,远比对企业的“宽容”多:停工留薪期不能解雇、1-6级伤残不能主动解雇、违法解雇要赔2N……企业的“解雇威胁”,本质是赌你不懂法律。

  只要你握好证据、走对流程,不仅能保住工作,还能拿到比法定标准更多的赔偿。记住:工伤是你为工作付出的代价,企业没资格用“解雇”抹杀你的合法权益——你越强硬,企业越不敢嚣张。

第二次酒驾会被拘留,相关法条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具体如下: - 二次饮酒驾驶(未达醉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该条第三款规定,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二次醉酒驾驶(达到醉驾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该条第四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二次酒驾引发重大事故:若二次酒驾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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