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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入职后公司改夜班,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上夜班,员工应遵守不可拒绝。若白天已正常上班,公司额外要求上夜班则构成加班,员工有权拒绝;若合同未约定上夜班,员工可直接拒绝。
一、入职后公司改夜班能拒绝吗
1.入职后,如果公司安排上夜班,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需要上夜班,那么员工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可以拒绝夜班工作。
2.如果员工在白天已经正常上班,公司还额外要求上夜班,这实际上构成了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有权拒绝加班。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上夜班,那么员工可以直接拒绝公司的夜班安排。
二、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1.劳动者确实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在特殊原因下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必须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进行,且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劳动者并非必须无条件接受加班,而是在保障自身健康和合理休息的前提下,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加班安排超出了法定时限或未经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
三、哺乳期女工能拒绝公司加班吗
对于哺乳期女工而言,她们确实有权拒绝公司的加班安排。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允许安排其加班的。这是为了保护哺乳期女工的身体健康和婴儿的成长需求。
2.如果女职工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哺乳期内加班,她们可以明确提出拒绝。用人单位也不得以此为理由克扣女职工的奖金或工资福利待遇。
3.如果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条件为要挟,强制要求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加班,女职工有权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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