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要不要返还

2025-12-16 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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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看性质恋爱中财物往来分手后是否返还,不能一概而论,核心是根据《民法典》及司法实践,界定款项性质:

  1.一般赠与:无需返还-小额日常消费(餐饮、电影、交通等)、特殊日期小额礼物,以及“520”“1314”等寓意性转账,属于维系感情的正常投入,交付后无需返还。

  2.附条件赠与:目的落空需返还-若赠与以“结婚、共同生活”为目的,且金额较大(如数万元购房款、数十万元资金支持),或用于筹备婚礼等婚姻相关事宜,分手时目的无法实现,受赠人需返还。-注意:拆分大额款项为“520”等小额转账,若被证实,可能按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但举证难度高。

  3.借贷关系:有合意必返还-若有明确借款证据(借条、聊天记录提“借款/还款”、转账附言注“借款”),则属于借贷,出借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仅存转账记录无借款合意,难以认定借贷,返还请求可能被驳回。

  实务建议-大额转账注明用途,借贷/投资签书面协议;-留存转账、聊天、购物凭证等证据;-超出经济能力的大额赠与需审慎。明晰性质既能守护感情纯粹,也能在关系落幕时“体面算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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