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顺路买菜受伤算工伤?

2025-12-17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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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下班顺路买菜受伤算工伤?2025最新判例:这2种情况能赔!

  “下班路上拐去菜市场买了把菜,被电动车撞了——公司说‘这是私事不算工伤’,到底能不能索赔?”2025年江苏、广东等地接连出现“下班买菜工伤”判例,打破了“顺路私事不算工伤”的旧认知。但并非所有“买菜受伤”都能算工伤,本文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和2025年最新案例,拆解“2类可认定工伤的情形+3个关键证据+1步维权流程”,教你判断自己的情况能不能拿工伤赔偿。

  一、先搞懂:“上下班途中工伤”的核心规则——2025年没改但更明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5年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上下班途中”包括xx“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xx,以及“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买菜”就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但要满足2个“合理”。

  二、第1类可认定工伤的情况:“顺路买菜”在“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内

  2025年3月江苏苏州判例:

  -案情:张女士下班(18:00)后,按日常路线回家,中途拐进小区门口的菜市场买菜(路程仅增加200米,耗时10分钟),出菜市场时被电动车撞倒,交警认定对方全责。

  -人社局认定:属于“上下班途中从事日常所需活动”,认定为工伤。

  -公司上诉理由:“买菜是私事,不属于上下班路线”。

  -法院判决:菜市场在张女士日常回家的合理路线上,买菜耗时短、距离近,属于“合理延伸”,维持工伤认定。

  这类情况的判断标准:

  1.路线合理:买菜地点在“工作地到居住地的必经路线附近”,不是绕远路去其他区域;

  2.时间合理:买菜行为在下班的“合理时间内”(比如下班1小时内完成,不是下班后先去逛街再买菜);

  3.责任合理:交通事故中你不是主要责任(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主责或同等责任)。

  三、第2类可认定工伤的情况:“帮家人买菜”属于“日常必需活动”

  2025年5月广东广州判例:

  -案情:李先生下班(18:30)后,按妻子要求去家附近的超市买孩子的奶粉(日常路线需经过该超市),骑车途中被汽车剐蹭,交警认定对方主责。

  -公司抗辩:“买奶粉是帮家人办事,不是自己的日常需求”。

  -法院判决:“为家庭成员采购生活必需品”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路线、时间合理,认定为工伤。

  这类情况的关键:

  哪怕是帮家人买菜/买日用品,只要是“日常必需”,且符合路线、时间、责任要求,同样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中的“日常所需”包括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需求。

  四、这2种“买菜受伤”不能算工伤——别白跑

  并非所有下班买菜受伤都能认定工伤,这2种情况人社局会直接驳回:

  1.绕远路买菜:比如下班本来走A路线回家,却绕到3公里外的B菜市场买菜,路线不合理;

  2.下班后延迟太久:比如下班先去健身房锻炼2小时,再去买菜,时间超出“合理范围”;

  3.你是事故主要责任:比如你骑车闯红灯导致被撞,交警认定你全责,哪怕路线合理也不能算工伤。

  五、3个关键证据:证明“买菜受伤属于上下班途中”

  要认定工伤,你得准备这3个证据,堵住公司的抗辩理由:

  1.路线证据:

  -导航记录:下班时的导航路线(证明你是从公司往家走);

  -日常通勤记录:比如上下班的地铁刷卡记录、公司考勤记录;

  -菜市场/超市的位置证明:截图地图,显示菜市场在“工作地到居住地的路线附近”。

  2.时间证据:

  -公司下班考勤表:证明你是在下班时间离开公司;

  -买菜的支付记录:超市/菜市场的付款时间(证明买菜在下班合理时间内);

  -事故认定书:上面的事故时间与下班时间、付款时间一致。

  3.责任证据: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你不是主要责任;

  -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明事故的责任不在你。

  六、1步维权流程:“买菜受伤”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若你符合“合理路线+合理时间+非主责”,按这5步申请工伤赔偿:

  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向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上证据(考勤记录、导航路线、事故认定书、付款记录);

  -注意:要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逾期人社局会不受理。

  2.公司抗辩的应对:

  -若公司否认“买菜属于上下班途中”,你可提交法院的类似判例(比如2025年苏州、广州的案例)作为参考;

  -人社局会调查路线、时间的合理性,你配合提供证据即可。

  3.认定后的赔偿:

  -若认定为工伤,你能拿到: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若有伤残,还能拿伤残补助金);

  -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公司交了社保),若公司没交社保,全部由公司赔偿。

  七、真实案例:绕远路买菜受伤,人社局驳回申请

  -案情:王女士下班(17:30)后,本来走A路回家,却绕到5公里外的网红菜市场买菜,骑车途中被电动车撞倒,交警认定对方主责。

  -人社局认定:“绕远路买菜不属于合理路线”,驳回工伤认定申请;

  -法院终审:维持人社局决定,王女士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八、2025年“下班买菜工伤”的核心总结

  判断下班买菜受伤算不算工伤,记住“3个合理”:

  -路线合理:买菜地点在通勤路线附近;

  -时间合理:买菜在下班1小时内完成;

  -责任合理:交通事故中你不是主要责任。

  只要满足这3点,哪怕是帮家人买菜,也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保护的是“上下班途中的日常合理行为”,不是只认“直接回家的路线”。

关于“下班顺路买菜受伤是否算工伤”的核心法条及司法解释如下: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条是“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基础法律依据,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核心条件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中第(三)项明确“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如买菜)”且符合“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属于“上下班途中”。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条是判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依据,需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责、无责),只有非本人主责(含同等、次责、无责)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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