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受伤算工伤?

2025-12-19 15: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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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受伤算工伤?官方回应:2025年这3种情况必赔!

  “疫情居家办公时,起身拿文件摔断脚踝——公司说‘在家不算工作场所,不算工伤’,到底能不能索赔?”2025年,随着“居家办公常态化”,全国已出现超百起“居家办公受伤工伤争议”,人社部在2025年《工伤保险条例》补充说明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居家办公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文结合官方回应与最新判例,拆解“3类可认定工伤的居家办公情形+2个核心认定标准+4步维权流程”,教你理清居家办公的工伤边界。

  一、案例:居家办公摔断腿,从“拒赔”到赔6万的反转

  2025年2月,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员工小周因疫情被要求居家办公,某天上午10点(工作时间)起身拿打印好的工作文件,不慎踩滑摔断右踝,经鉴定为10级伤残。

  -公司抗辩:“居家是私人场所,不是工作场所,受伤与工作无关”;

  -小周的证据:

  1.工作记录:钉钉打卡记录(显示受伤时处于“在线办公”状态);

  2.工作内容证明:电脑后台的工作文档修改记录(受伤前正在处理项目方案);

  3.公司通知:《居家办公管理规定》明确“居家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考勤,工作区域视为办公场所”。

  -人社局认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认定为工伤,公司赔偿6万元(含医疗费、伤残补助金)。

  二、2025年官方明确:这3种居家办公受伤必算工伤

  人社部2025年《关于居家办公期间工伤认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3类可认定为工伤的居家办公受伤情形:

  (一)情形1:工作时间内,因执行工作任务受伤

  -时间:处于公司规定的居家办公考勤时段内(如早9点到晚6点);

  -原因:因处理工作事务受伤(如拿工作文件、操作办公设备、参加视频会议起身时摔倒);

  -场所:居家办公的固定工作区域(如书房、客厅的办公桌椅旁)。

  (二)情形2:因工作需要,临时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行为受伤

  -举例:居家办公时,因项目紧急需打印合同,去小区打印店取文件途中被电动车撞倒;

  -核心:行为是“为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延伸”,且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

  (三)情形3:因工作设备故障受伤

  -举例:公司配备的居家办公电脑短路,导致触电受伤;

  -核心:设备是公司提供的办公工具,故障与工作使用直接相关。

  三、居家办公工伤认定的2个核心标准

  人社部强调,居家办公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看“2个关联”:

  (一)标准1:受伤与“工作行为直接关联”

  -排除“私人行为受伤”:比如居家办公期间做饭、追剧时受伤,与工作无关,不算工伤;

  -需证明“行为是为了完成工作”:如拿工作文件、调整办公设备等。

  (二)标准2: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

  -工作时间:以公司的居家考勤记录为准,包括加班时间(如居家办公到深夜处理工作时受伤);

  -工作区域:公司认可的居家办公固定区域,不是整个住宅(如在卧室休息时受伤,不算工作区域)。

  四、这2种居家办公受伤,不算工伤

  2025年官方回应明确,以下2种情形,居家办公受伤无法认定为工伤:

  1.非工作时间/非工作行为受伤:比如周末居家休息时,整理私人物品摔倒;

  2.因个人过错导致的非工作受伤:比如居家办公期间,因玩手机分心,在客厅(非工作区域)摔倒。

  五、居家办公受伤维权的4步流程

  (一)第一步:固定“工作关联”证据(受伤后24小时内)

  -工作状态证据:钉钉/企业微信的在线状态截图、工作文档修改记录、视频会议参会记录;

  -受伤场景证据:受伤地点的照片(显示是居家办公区域)、办公设备的照片(如摔断腿时旁边的工作文件);

  -公司规定证据:《居家办公管理规定》《考勤通知》等,证明居家期间按正常工作管理。

  (二)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1年内)

  -向公司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上:

  1.工作关联证据(打卡记录、工作文档);

  2.受伤证明(医院诊断书、受伤场景照片);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

  (三)第三步:应对公司的抗辩

  -若公司称“居家不是工作场所”:拿出《居家办公管理规定》,证明公司已将居家区域视为办公场所;

  -若公司称“受伤与工作无关”:提交工作文档、视频会议记录,证明受伤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

  (四)第四步:领取赔偿

  -若认定为工伤,赔偿标准与线下办公工伤一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若公司未交社保,全部赔偿由公司承担。

  六、避坑指南:居家办公工伤维权的2个关键

  1.提前保存公司的居家办公规定:很多公司会口头通知居家办公,需提前索要书面规定,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区域”;

  2.及时记录工作状态:居家办公时,养成保存工作文档、打卡记录的习惯,避免受伤后无法证明工作状态。

  结语:居家办公不是“工伤真空区”

  2025年官方回应明确:居家办公是正常的工作形式,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就该算工伤。别再被“居家不算办公场所”的借口忽悠,拿好证据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受伤相关法条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具体内容如下: - 工作时间认定:第一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或者特定工作任务的时间以及加班时间。 - 工作场所认定:第二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场所”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因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合理区域。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职工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职工因工作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 - 因工作原因认定: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包括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以及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 居家办公工伤认定:第九条规定,职工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但利用微信、电话、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的,不应视为工作原因。对于职工在家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家处理工作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及工作需要进行,且与日常的工作强度和工作状态基本一致,明显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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