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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施工,房东不可不知的三大法律责任
在自建房施工纠纷中,房东并非“甩手掌柜”。作为工程发包方,房东在法律上可能承担以下三类核心责任,了解并规避这些风险至关重要。
一、首要风险:选任过失的赔偿责任
这是房东最常见、最核心的责任来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房主选任了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方,一旦发生人身损害,房主需承担选任过失责任,与雇主(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尤其是在建造三层及以上、依法需专业资质的房屋时,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队,即构成明显过错。即使建造两层以下农房,若选任明显缺乏安全施工能力的个人,也难辞其咎。
二、合同约定不明的责任风险
口头协议或内容不清的合同是纠纷的温床。若合同对安全责任、施工标准、工伤处理等约定不明,一旦出事,房东极易陷入被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房东若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提示义务,或对施工过程存在不当干预(如要求违规赶工),将直接导致自身责任比例上升。
三、缺乏风险转移的兜底责任
施工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许多房东忽视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若未为施工项目投保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也未要求施工方为其雇工购买保险,那么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时,所有赔偿责任最终可能依据各方过错,全部落在房东和包工头个人身上,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律师建议:房东应把握“选对人、签好约、买保险”三项原则。严格审查施工方资质,签订权责清晰的书面合同(尤其明确安全责任),并通过购买保险构建风险防火墙,方能安心建房,避免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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