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有什么条件

2023-07-17 10:32:21

959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因为各种因素,可能会导致出现失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劳动者失业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劳动者失去工作不是出于本人意愿的,可能是因为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主动辞职是自己不想从事这份工作,是自己想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主动辞职时要注意不能突然离职,要在离职的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如果突然性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其次,要缴纳失业保险,缴纳的时间最少要有12个月,如果没有达到参保年限或者没有参保不能领取失业金。参保12个月以上,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补偿金。领取失业金最长的时间24个月,一个人一生中最多也只能领取24个月失业金,如果达到上限再次失业的也不能在领取失业金。


再次,失业之后要去主管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经过调查之后确认劳动者已经失业,行政管理部门给劳动者登记注册。

      最后,失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领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