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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应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等,明确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还要列出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书需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者申请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表等,用于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实。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通常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工商登记信息。
证据材料:根据仲裁请求准备,如主张拖欠工资可提供工资欠条或银行流水,主张违法解除可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需整理成证据清单,注明证据来源及证明内容,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委托代理材料(如有):若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亲属代理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建议提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是否有特殊要求,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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