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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主要有以下流程:
1.准备阶段:明确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确定管辖机构,优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同时,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申请提交:可选择线下前往仲裁委窗口提交全套纸质材料,也可根据当地情况,通过政务服务网、仲裁委官网或官方APP等线上渠道提交,按系统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3.立案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庭审审理:仲裁庭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会在开庭5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时,按“申请人陈述-被申请人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的顺序进行,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5.裁决结果:普通案件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出具裁决书,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期15日。收到裁决书后,若对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裁决书自动生效。
6.执行阶段: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需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通过查封财产等方式保障权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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