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治理的刑事规制与平台责任

2026-02-27 1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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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出台,针对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网络暴力是指针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严重影响他人身心健康的违法信息。

  "积量构罪"规则明确入罪标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或造成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实施网络侮辱行为,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平台负有主动管理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对于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

  被害人取证困难时可申请法院协助。被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公诉,破解"不告不理"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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