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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本文结合法律规定梳理可争取的法定情形及操作要点。
一、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核心情形
(一)年龄相关情形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情形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形态相关情形
1.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共同犯罪相关情形
1.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其他法定情形
1.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紧急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4.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实务中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操作要点
1.积极退赃、退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2.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办案。
3.赔偿谅解: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书面谅解书,尤其是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中。
4.坦白供述:司法机关掌握部分犯罪事实时,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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