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是否构成犯罪

2026-04-09 17:54:57

901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金额未达五万元,且无其他加重情节的,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伪劣产品。

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