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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常见罪名,很多人因“帮忙销赃”“低价购买赃物”被追责,需明确其行为边界。
一、构成要件的核心认定
1.主观明知: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如盗窃的财物、诈骗的资金);
-可通过交易时间、地点、价格等客观证据推定明知(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物品)。
2.客观行为: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通过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包括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账等。
二、量刑层级与关联罪名
1.基础量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加重情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50万元以上;
-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造成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等严重后果。
符合加重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辩护的核心方向
1.否认主观明知:
-证明对物品系赃物不知情(如提供正规交易凭证、合理价格说明);
-主张物品系善意取得(需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实际占有)。
2.主张情节轻微:
-证明系初犯、偶犯,且未从中获利;
-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3.区分与其他罪名:
-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分:是否明知是网络犯罪的赃款;
-与洗钱罪的区分:是否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特定上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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