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李少江律师交通事故普法:车险全险不等于全部赔付

2026-06-03 1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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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全险"为啥还有免赔的?

  很多定西的老乡在遇到交通事故后,理直气壮地跟对方说“我买的是全险,一分钱不用掏”。可等理赔结算时却傻眼了,发现还得自掏腰包拿出一笔钱。作为深耕本地司法实务的律师,我必须给大家交个底:“全险”根本不是法律概念,只是大家通俗的叫法。保险合同里并没有这个险种,哪怕你买得再齐全,有些特定费用依然属于免责范围,必须由你自己承担。

  比如咱们渭源县的一位大哥,撞了人之后以为有保险兜底,结果到了法院,法官判决他个人承担诉讼费、伤残鉴定费;再比如伤者住院用了医保目录外的进口药(医保外用药),保险公司明确拒赔这部分差价;还有的车主图便宜去普通修理厂修车,事后又嫌修得不好想去4S店修,但因为没买“指定专修特约险”,高昂的4S店差价只能自己咽下。这些情况,哪怕是所谓的“全险”也帮不上忙。

  面对这种情况,大家一定要掌握合规的处理方式。首先,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条款,不要只听口头承诺,必要时可以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或“指定专修险”来堵住漏洞。其次,发生事故后如果需要打官司或者做鉴定,提前预留好这笔费用的预算。最后,修车前务必和保险公司确认好维修方案,避免私自升级维修标准导致差价无法理赔。只有把这些细节弄明白,才能真正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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