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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高发,不少群众因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贪图几百元佣金身陷刑事追责,却不知自身行为早已触犯刑法。本罪打击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提供资金通道、技术支撑的协助行为,即便未直接参与诈骗,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即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支付结算流水二十万元以上、违法获利一万元以上、出租出售多张两卡,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很多人误以为只是借卡走账无关紧要,实际上交易方式异常、频繁隐蔽转账,司法机关可直接推定主观“明知”。
在此提醒,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切勿出租出借出售。一旦涉案,不仅会留下犯罪案底,影响本人及子女政审;若已参与相关行为,应当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理,守住个人信用与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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