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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定西、陇西、漳县、通渭、渭源等地,出了交通事故要赔钱,很多老乡拿着单子直犯迷糊:“交强险能赔多少?商业险管不管用?剩下的钱谁掏?”我是甘肃青木律师事务所的李少江律师,平时在咱们定西全域办案,主要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和离婚纠纷。今天咱们用大白话,把《民法典》规定的赔偿顺位给大家交个底,内容扎实,您一定要看仔细。
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交通事故的赔偿就像“三级台阶”,必须按顺序来:
第一级台阶:交强险“打头阵”,限额内不分责任比例。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目前最高额度为20万元,包含死亡伤残18万、医疗1.8万、财产损失2000元)进行全额赔偿。在这个限额内,是不区分你负全责还是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必须先掏钱。
第二级台阶:商业三者险“补差额”,按合同约定和比例赔付。如果损失比较大,交强险的额度不够赔了,剩下的钱就轮到商业三者险出场。商业险是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和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赔的。比如你买的100万保额,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就在100万的额度内按100%的比例赔;如果你主责,可能就按70%的比例赔。
第三级台阶:侵权人“兜底”,超出保额自己掏腰包。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都赔完了,损失依然没有填平(比如商业险只买了50万,但总损失要80万),或者肇事车压根就没买商业险,那么剩下的这部分钱,就必须由肇事司机(侵权人)自掏腰包来承担了。
所以,大家在处理事故时,一定要把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摸清楚。出了事故别慌,搞懂法律规矩不吃亏。法律问题可直接联系李少江律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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