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劳动监察,对方却让你去劳动仲裁,该怎么办?

2026-07-10 13: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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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遭遇劳动纠纷时,通常会采用两种维权途径,其一为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其二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流程简单,不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庭审。劳动仲裁具有处理更为复杂的劳资纠纷的能力,其适用范围更为宽泛。

  但是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携带齐全的材料去进行投诉,工作人员查看完材料后,告知此事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为什么?

  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工作由人社部门承担,主要开展行政执法。

  其职责在于对企业违法用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予以查处,同时推动企业针对违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

  受理的事项有一个前提:事实清晰明了,双方不存在明显争议情况。

  事实清晰、无需多次举证的用工违法情形,均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管辖处理。

  企业存在拖欠工资,数额清晰,不缴纳社保,强迫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以及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许多问题。

  这类问题存在清晰证据,监察部门可直接核查,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劳动仲裁的作用是对劳资双方存在的争议进行裁决。

  双方在事实、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方面存在不同看法,不在劳动监察的处理范围内,需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公司因辞退、工资金额及加班费计算存在分歧,或者未签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在经济补偿方面产生纠纷。

  对于这类需要进行责任划分以及确定赔偿的争议情形来说,劳动监察机构没有裁决的权力,而这类情形只能由劳动仲裁来处理。

  二、如何应对

  (一)直接放弃投诉走仲裁

  一般情况下,监察工作人员明确让你去仲裁,直接转去申请劳动仲裁就行。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你的纠纷不在劳动监察的管辖之内。即使监察部门接收了相关材料,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第二个原因是少数工作人员推诿。

  部分窗口工作人员觉得案件繁杂,不愿进行处理,引导劳动者前往仲裁。不管对方基于何种原因,都不建议在监察窗口耗费时间。

  (二)特殊情形

  如果你投诉不是为了化解纠纷,而是借监察程序留存证据,以做好后续仲裁准备,无论对方如何推诿,都最好坚持走完投诉流程。

  很多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记录、劳动关系证明这些材料。

  劳动监察的受理、处理等,在仲裁程序中可充作有效证据,用以证实劳动关系及企业存在的违法事实,提高仲裁获取胜诉的概率。

  在此种情形之下,工作人员即使多次劝你,也不必理睬,按要求填好投诉材料,并提交所有证据。

  如果窗口不收材料,直接要求对方开不予受理通知书。对方既不接收材料也不开文书,无需争吵,记下工作人员的姓名与办公位置,当场进行投诉。

  (三)实用技巧

  优先在线上提交监察投诉。

  线下窗口进劳动者与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往往处于相对被动状态。

  通过线上渠道投诉,可通过线上渠道投诉,各地人社局官网、人社APP、政务公众号以及欠薪小程序等;

  所提交的投诉会直接进入政务系统,而后被分配给相应的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系统会留存投诉记录、处理进程以及回复结果,工作人员不可随意推诿,如此可减少人为扯皮状况。

  分清情况、选对方式,如此才能少走弯路,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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