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走在小区楼下或者路过高层建筑时,冷不丁天上掉下来个东西砸到人,这种事情在新闻里不少见。真摊上了,伤者最关心的问题就一个:医药费谁出?损失谁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简单说,就是谁扔的谁赔。
但现实中最麻烦的情况是——根本不知道是谁扔的。
如果你在楼下被一个花盆砸了,抬头一看整栋楼几十户人家,没人承认。这时候法律有专门的应对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整栋楼里所有可能扔东西的住户,都得一起分担赔偿。除非你能拿出铁证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或者根本不可能扔那个东西,否则就要跟着赔。
举个例子:某小区一单元楼共20层,一楼是商铺,有人在楼下被砸伤找不到人,法院判了2楼到20楼共19户住户一起分担赔偿。每家赔的金额按房屋面积比例计算,少的几百,多的几千。
注意这里是"补偿"而不是"赔偿"。两者在法律上性质不同——赔偿是因为你有过错;补偿是因为没办法确定谁过错了,大家分摊一下损失,从公平原则出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也讲了公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别以为只有住户才需要负责,物业也逃不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物业的责任包括:在楼道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在公共区域张贴警示标识、定期检查外墙和窗户是否牢固。如果物业什么都没做,或者摄像头是坏的、形同虚设,那物业就要为它的不作为承担责任。
有一则真实案例:深圳某小区住户窗户玻璃脱落砸死一名小学生,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未对业主自行更换窗户的安全性尽到监督和提示义务,物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砸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有明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
- **医疗费**:从挂号到手术到后续康复的治疗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
- **护理费**:如果伤势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费按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 **交通费**: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
- **营养费**:根据伤情和医嘱确定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各地有固定标准
- **误工费**:因为受伤没法上班导致的收入损失
- **残疾赔偿金**:如果伤情构成伤残等级,按伤残比例赔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伤情严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面金额最大的通常是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真遇到了这种事,别慌,按步骤来:
第一,马上报警。高空坠物属于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介入调查。警方可以通过指纹鉴定、DNA检测、坠落物来源分析等手段查找侵权人。
第二,保留证据。拍下坠物现场照片、保留砸伤你的物品、收集医院所有票据。可以找物业调监控录像。
第三,起诉维权。如果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把整栋楼的可能住户加物业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 **免费在线咨询**: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遭遇高空坠物伤害纠纷,不知道具体该起诉谁、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可以上 **imlaw.cn** 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维权方案。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