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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乐山,很多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房子往往是争得最凶的财产。房子到底怎么分,不是看谁出钱多、谁住得久,而是先看这套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篇文章把最常见的几种情况讲清楚,你对照自己的情况就能看个大概。
分房子之前,先要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反过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先看是不是个人财产,再看双方有没有书面约定,最后才按共同财产处理。顺序弄反了,结论就容易错。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分不走。但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情况就不一样了。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这部分款项对应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登记的一方所有,但这一方要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给另一方折价补偿。
还贷流水、转账记录、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号,能留就留。补偿金额怎么算,这些证据直接影响结果。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哪怕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也就是说,不是机械地对半分,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里的过错、孩子由谁抚养、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
乐山本地实践中,法院一般先看双方能不能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再由法院综合裁量,判决结果会考虑房屋现状、贷款负担和实际居住情况。
按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的,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婚后父母掏钱买房,最好当时就写清楚是给谁的、是借款还是赠与,白纸黑字留个凭据,省得离婚时两边都说是自己父母出的钱。
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协商竞价,价高者得,得房的人按竞得价给对方补偿;一方要房的,按房屋评估现值给对方折价补偿;如果双方都不要,那就申请拍卖、变卖,把卖得的价款拿来分割。
贷款没还完的房子处理起来更麻烦,有的银行不同意直接变更产权人,还得先看贷款合同和银行的政策,这中间的门道不少。
房产分割牵扯的细节很多,贷款没还清、房本有加名、房子是父母赠与的,处理结果都不一样。如果你在乐山正遇到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别自己硬扛,直接去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把你的具体情况讲清楚,律师会给你一对一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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