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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车险一种,保的是"车主/驾驶人对本车人员的赔偿责任",不是直接保人。
一、赔付前提(最关键)
本车在事故中有事故责任(全责/主责/同责/次责)才启动;本车无责→座位险不赔,车上人只能找对方交强险/三者险赔。按责任比例折算:全责约100%、主责约70%、同责50%、次责30%(具体看保单免赔约定)。
二、保障对象与范围
按"座位"投保(司机座+乘客座,每座1万–50万自选),谁坐这车保谁。只赔人伤不赔车损。项目依《民法典》第1179条及人身损解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含必要施救费。以"出险瞬间人在车内/上下车中"为限,摔出车外后被碾压可能转第三者(走对方交强险)。
三、与交强险/驾乘险边界
交强险绝对不赔本车人员(《交强险条例》第3、21条),座位险是补这个洞的。
座位险≠驾乘险:驾乘险是人身意外险,不论责任方是谁都按保额赔;座位险是责任险,无责不赔。
理赔顺序:对方交强险→对方三者险→本车座位险(按本车责任比例在每座限额内补差)。
四、法条锚点
《保险法》第65条(责任保险定义,保"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强险条例》第3、21条(排除本车人员)
《道交赔偿解释》第16条(先交强后商三,座位险属商业补充)
中保协《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章(免责、限额、比例核算)
实务一句:座位险是"自己有责才替你赔自己人",保额普遍偏低(常1–5万/座),真要护家人建议座位险+驾乘险叠加,别只靠座位险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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