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梳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规定(三)

2026-08-20 09: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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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国家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

  国家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按年度监测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

  第一千零二十条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

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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