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之构成要件分析

2026-08-20 1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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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即单位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该“占为己有”,并非仅指行为人自己非法占有,也包括让第三人非法占有,核心在于排除单位对财物的占有和支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后果。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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