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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9年6月,原告杨某需要购车,因资金紧张且征信不良,便考虑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二手轿车。某二手车经营银川分公司承诺可以让原告无需支付任何前期款项,即能购买轿车一辆。原告在该公司指导下通过购买二手车APP签署了大量的格式合同。后得知由某二手车经营银川分公司向案外人购买二手奥迪Q5轿车,把车售于原告,车辆总价款220398元,车辆所有权先登记在某二手车银川分公司名下,再抵押于微众银行,原告需每月向微众银行支付该车辆租金4663.79元,共支付36期,合计167896.44元,贷款还清后,车辆才能过户至原告名下。并为车辆加装了GPS设备,如原告逾期还款,则有权实施GPS锁机并拖走车辆。车辆上路后,该车引擎声音不正常,原告发现该车已经多处切割、拆卸、修复、更换,存在严重影响行驶安全的故障,系事故车、泡水车,目前市场价值为39105元。原告向灵武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购车协议》《融资租赁套系合同》《补充协议》,并退还车款共计74901.64元,赔偿原告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购车协议》《融资租赁套系合同》《补充协议》,及与微众银行签订的《汽车金融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债权转让确认及补充协议》均系单方设定的格式合同,合同内容均免除了设定合同方的责任,为原告设定并加重各种责任,排除各项权利,属无效条款。被告对原告选车起决定性作用,且出售隐瞒质量问题的车辆,后又拖走车辆,存在重大过错,应向原告惩罚性赔偿。遂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向原告退还已交车款51000元。
典型意义:
随着网络的发展,通过手机APP购车,已成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APP购车虽然简化了购车流程,但网签合同大多都是售车方预先制订繁琐、冗长的格式合同,通过设定“霸王”条款,售车方免除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排除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消费者在APP购车时如不认真阅读电子合同条款,清晰了解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不慎陷入“以租代购”、金融借款等法律关系消费陷阱,导致权益受损,救济难度大。本案处理时理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依法分清了法律责任,向当事人释明后,促使当事人明确法律后果,达成协议处理纠纷,解决了原告的烦心事,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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