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的留置权条款问题

2023-12-22 10:11:47

101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在实践中,运输合同可能涉及到留置权的行使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承运人处应当在运输合同签订过程中避免在合同中出现类似承运人放弃在任何情况下对托运货物的留置权的约定外,还应当在必要的情况下合法行使留置权,首先要注意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其次,行使留置权的承运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毁损的,行使留置权的承运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