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具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

2024-01-09 10:52:07

109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享有必留份。对于遗腹子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的标准在于其出生时是活体还是死体,如果遗腹子一出生时是死体,则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如果其出生时是活体则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其出生后是否存活在所不能,遗腹子虽然出生时父亲已经死亡,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因为其在母体内形成时,父亲能在世,依法应当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自律范围,依法享有对其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