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签署保密协议,是否可被视为“采取了保密措施”?

2024-01-24 11:14:29

1141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保密】签署保密协议,是否可被视为“采取了保密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应当认为用人单位已经采取保密措施。但在实践中,裁审机关仍会结合保密协议的具体约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的实际保密措施情况来予以认定。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保密协议中指向的保密信息是具体、明确、可识别的,足以令员工知晓辨别;

  • 保密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当与导致保密信息被侵害的行为之间存在关联性;

  • 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措施在实操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尽可能与用人单位内部其他保密管理措施形成一套完整的保密体系,而非一纸空文。

  摘录自《企业劳动合规百问百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