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对应关系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据此,如果签订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则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因此,约定四个月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上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强调,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明确劳动合同转正后的具体期限,那么该试用期将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全部期限。
综上所述,签一年劳动合同却约定4个月试用期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