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2023-09-12 13:54:05

944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如果劳动者自己不知道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轻易的相信单位提供的合同而不注意相关事项的话,这一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成为“卖身契”,那么劳动者应怎样呢,以及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