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居民楼瓷砖突然脱落,砸伤在幼儿园玩耍的小朋友谁担责?
案情回顾
小红是全南某幼儿园的学生。2023年10月,小红在幼儿园操场玩耍时,一块瓷砖突然从附近居民楼6楼梁某家脱落砸伤小红头部。
小红在医院治疗住院8天,产生医药费1万余元。经鉴定,此次损伤致右侧额骨见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小红将该幼儿园及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10万余元。
法院审理
全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梁某家中阳台的瓷砖从高空坠落造成原告小红人身损害,梁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小红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告全南某幼儿园处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被告全南某幼儿园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故应在其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范围内承担15%的补充责任。
综上,在扣除被告梁某已垫付的相关费用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梁某赔偿9万余元,被告全南某幼儿园在1万余元赔偿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