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常见法律问题

2023-10-10 14: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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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要清晰


    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对方是个人的,在合同中注明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方是公司的合同中书写营业执照载明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要明确合同的标的物描述尽可能详细,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种、型号、尺寸等;货物的价款要写明,最好同时备注大小写;货物的质量有约定,并同时约定相应的质量异议期;违约的后果要明晰,根据货物需求的急缓程度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管辖约定要明晰尽量在书面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当事人的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送达地址要确认


    司法送达地址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能够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该地址的确认可以让双方产生诉讼活动后不至于影响诉讼进程。


    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


    买受人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指定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收货人,对签收货物的外观、质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旦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可采取拒收或者通过留痕的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或法定期限内向出卖人进行反映。这里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或质保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是其起诉主张质量违约责任的前提。如果买受人在检验期或质保期内没有提出质量异议,在法律上将产生“视为标的物无质量问题”的效果。如果买受人未在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即使标的物的质量问题是真实存在,也可能会产生买受人无法向出卖人主张质量保证责任的后果。


    三|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货款数额如何计算


    送货单是确定货款金额最直接的依据,所以送货单格式上不仅要有货物数量还要有单价、金额、总价,更重要的是要有收货方指定签收人的签字或者盖章。若是供应商通过第三方物流送货,送货单经收货方签字确认后应要求及时将原件交回供货方,供货方须保存好相关证据。同时,存在持续买卖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定期进行对账,并在对账单和结算凭证上加盖公章或签字。交易尽量通过转账结算,避免现金结算方式。


    四|如何明确约定违约条款


    明确违约条款、具体约定违约后果,既可以对当事人各方形成威慑,保证交易的稳定性,又可以减少守约方的损失。因此针对卖方可以约定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约定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提供售后服务的违约责任;针对买方预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按时出具验收报告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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