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行信用卡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2024-06-03 14: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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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是我国银行系统经批准发行的、为资信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购物及存取款提供服务的信用凭证。信用卡作为常见的支付手段,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提前消费的潮流。

  网友咨询:

  申请发行信用卡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非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发行信用卡和代理收单结算业务。

  申请发行信用卡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控指标;

  (二)相应的管理机构;

  (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五)必要的电信设备和营业场所;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律师补充: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信用卡业务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其所属分、支机构开办信用卡业务,须报经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

  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帐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信用卡丧失,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它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审核后办理挂失手续。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三十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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