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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建筑工地上工友在遭遇工伤意外后,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因不少工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会填写申请与用人单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高概率会被仲裁机构要求增加“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申请事项。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建筑工地用工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现场管理简单、现金发工资等特点,而且部分打工者还存在超过退休年龄去工地打工的可能,这样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很难,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其工伤待遇得到保障,所以仲裁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样可避免劳动者维权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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