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办事情的这些诈骗罪案件当中,那么对于这个赃款,他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呢?
你比如我有一个亲戚被抓了,我着急啊,就想办一个取保候审。我就找了一个人,他说他能办。我给了他50万,让他去办,结果呢?
他办不了,没过几天人被逮捕了,出不来,我给他去要钱。他只给我退了20万,剩下的钱呢,还是他说他送给相关的人员了,相关人员没有给他退回来,他也给不了我。
我忍无可忍,最后我去报案。好了,经过一查,这个钱拿着他自己挥霍了,他没有送给其他人,那么对于他骗我的这个30万法院会不会判决退还给我呢?
我给大家讲,这个是稍微优秀一点的判决书里边儿。他不会说是在判决退还给我。而是没收,追缴回来之后直接没收,因为我本身从事的就是一个违法犯罪的一个事情,他不会去助长你的这种风气的,最后把钱再给你要回来,这是第一个点!
第二个点呢,对于他退还给我的这个20万,会不会再从我这儿再追缴予以没收呢?
对于这个问题,一般他不会再从我这儿再追缴回去的,因为就这类案件,他在认定诈骗金额的时候呢。他一般呢,就是说是案发之前退还了的,就不认为是诈骗金额嘛,这个案子里边儿认定诈骗金额只是一个30万,其他的你不是被骗的,所以说就不会再从到我这儿去追缴这个钱了,这就是相关的这些问题。
这里边实际上呢,还有另外的一个很大的风险是什么呢?如果经过经过调查,他确实是把这个钱送给了其他的相关的办案人员。我实际上还牵扯到一个行贿共同犯罪的一个问题。
这就是这类案件当中,他面临的很多很多的一些风险啊,要不要这么去做,你一定得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