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民间借贷中,第三人在借条上签名的情况很常见,第三人到底是“见证人”,还是“保证人”,有时会出现争议。一般而言,签字落款处注明“担保人”“保证人”字样的,认定为保证人;签字落款处注明“见证人”字样的,一般认定为仅系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亲历者、见证者,无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签字落款处没有任何身份标注,则需结合签字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借款用途、款项流水等因素综合认定其身份,确定责任承担。空白纸张上不随意签名,如果确实是为他人作保,也要谨慎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明确担责大小,切勿为了面子将自己陷于不利处境。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