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一裁终局?哪些情形可以适用一裁终局?
长期以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繁复,耗费时间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等声音不绝于耳。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正是立法者基于上述现实状况而作出的考量。一裁终局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
一裁终局是不是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接受仲裁裁决结果,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了?
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
第十条仲裁裁决涉及下列事项,对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一)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病假工资;
(三)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四)工伤医疗费;
(五)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第二倍工资;
(八)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九)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十)其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第十一条裁决事项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同一案件应当作出非终局裁决。
适用一裁终局的情形
1、小额仲裁案件,小额仲裁案件有金额限制。根据《劳动争议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案件: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2、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国家劳动标准,在理论上有时也被称为劳动基准,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条件时应当遵守的底线,主要涉及工时、最低工资、休息休假等方面,有时社会保险也被涵盖在内。这些事项由于已有国家明确规定,而且是保护劳动者的底线,一方面判断比较容易,另一方面需要快速裁决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现行法将涉及上述标准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事项纳入终局裁决的案件范畴。
简单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社保问题产生争议的劳动仲裁案件适用于一裁终局。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如何进行救济
1、劳动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断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的要素
关于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法律条文及规范性文件存在相互涵盖、前后不一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出台时间先后的问题。按照时间先后及发布机构的级别高低确定,确定终局和非终裁决的几个关键要素:
1、裁决项目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金额等(其中,劳动报酬项包括工资及与之相关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经济补偿金项包括终止或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及其他属于补偿性质的请求;赔偿金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属于赔偿性质的一倍工资及其他属于赔偿性质的诉求);
2、分项裁决金额不超过最低工资的12倍(目前河南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2100×12=25200元),所以河南省适用小额仲裁案件的最高金额为不超过25200元。;
3、除工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待遇案子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按终局裁决处理;
4、确认劳动关系的案子,非终局。
5、最低工资的12倍不是看请求金额,而是看裁决金额。
6、裁决项中有终局和非终局裁决项的应当分别裁决,可以写在一个裁决书里,也可以分开写,实务中一般是写在一篇裁决书中,但是对哪些事项是终局,哪些事项是非终局,是分开写的;
7、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仅属于终局裁决事项,且被裁决全部驳回的,适用终局裁决。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仅属于非终局裁决事项的,适用非终局裁决。
对于终局裁决并不是就不能起诉了。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委的终局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只能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