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和逃逸如何划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驾驶员在撞倒对方车辆或行人后,非因抢救伤员或被扣留而主动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
其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驾驶员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仍选择驾车逃跑;
2.驾驶员认为自身无责便直接驾驶车辆离开;
3.驾驶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等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疑似违法行为,暂缓听候处理后并未及时归还车辆;
4.驾驶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未报警且无故离开;
5.驾驶员将伤者送至医院后,留下虚假身份信息后离开;
6.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驾驶员故意逃避;
7.驾驶员离开现场且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
8.双方协商未果或赔偿金额明显不足时,驾驶员未留下真实信息就擅自离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和逃逸如何划分
二、交通肇事罪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所谓“交通肇事罪”,其性质并非政治性的触犯法律行为,而归属于过失犯罪范畴之内;因此,在多数情形之下,并不会对子女的政审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若是该案件的情节严重且恶劣至极,在进行政审评估时,便有可能对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若家庭中的主要成员、直接抚养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对个人影响重大的其他亲属,曾遭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是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却仍未查明真相的情况,则可能会对政审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