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亡这样走程序
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亡后的30天内,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超过30天未申请,职工的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人社局工伤认定科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审核与受理
人社局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完整,将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作出决定
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送达与执行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