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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因坠物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激增。本文将结合《民法典》及典型案例,解析高空抛物致损的追责路径。
一、侵权人直接担责
《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能够查明具体抛物者的,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例如2024年杭州某小区花盆坠落伤人案,通过监控锁定抛物住户,法院判决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2.7万元。
二、可能加害方连带补偿
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自证清白的住户外,全楼可能加害的业主需承担补偿责任。2023年郑州某小区玻璃坠落砸车案,因无法确定来源,法院判决2-15层西侧12户业主各补偿车主1.2万元。业主补偿后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三、物业安全保障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防抛网、未定期巡查外立面、未安装仰拍摄像头的,需承担补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北京某小区因物业未及时清理天台堆积物致坠物伤童,法院判决物业承担30%赔偿责任。
维权行动指引
1.证据固定:立即报警并拍摄现场视频,留存医疗记录、财产损失清单;
2.申请调查: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监控、指纹鉴定等(《民法典》第1254条第三款);
3.赔偿计算: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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