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和年休假的仲裁时效

2025-05-20 11:46:17

1118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仲裁时效

  加班费: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超过时效得不到支持。

  年假工资:若用人单位既未安排年休假,又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应当自应休年休假第二个年度的12月31日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应休年休假第三个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

  证据收集

  加班费:直接证据包括加班前公司领导要求加班的信息记录或通知、公司内网公布的加班人员名单等;加班期间的交接班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记录等;加班后的加班后向公司报销的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原件或复印件、同事出庭作证等。间接证据有视频会议记录、在线文档编辑操作日志、IM中工作讨论截图等。

  年假工资: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未休年假天数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以证明自己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以及未休年假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